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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招录警察11日体检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李青 发布时间:2014/2/10 11:09:22

    昨日,记者从省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13年太原市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将于1月11日进行。


    考生于1月11日6:2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加盖太原市公安局政治部印章)及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在太原市政府大院内(新建路69号)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大于或等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见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录用公务员的体检,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其中市公安局科员3、科员7、科员10、科员13、科员15、科员25、科员26、科员27、科员28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其余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色盲,不合格。市公安局科员15职位色弱,不合格;市公安局科员20、科员21职位为特警职位,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合格。(本报记者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