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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扬尘治理不到位不得开复工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3/21 10:44:25

本报讯 3月17日上午,市城乡管委组织市行政执法总队、城六区、四个开发区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对万科金域华府、华润万象城、中铁三局科研中心、晋东棚户区改造项目、太原理工大学安置用房、刚玉小区6处达到开复工标准的建筑工地,进行了现场观摩和交流。市城乡管委明确,省城各个建筑工地,必须达到绿色文明工地标准并且扬尘防治措施到位后,方可开复工。

在扬尘污染管控上,我市将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全围挡、场内道路全硬化、沙石土堆全苫盖、垃圾运输全密闭、出工地车辆全冲洗、拆除工程一律洒水降尘等扬尘控制要求。在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方面,管理部门明确了三条要求:一是对存在封闭围挡破损、场地硬化不全、土方料堆苫盖不到位、垃圾运输洒漏等扬尘防治标准不高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对未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沙石料堆未采取密闭式防尘网苫盖、建筑渣土垃圾未及时清运的,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按高限处罚。三是对土方作业工地,全部要求做到施工过程随动苫盖、48小时内不使用的土方固化蓬盖、出土回填作业全过程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

市城乡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城工地管理将严格履行开复工报告制度,即建筑工地开复工必须经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批准验收,相关部门经检查验收认为工地达到绿色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措施到位后,方可开复工。对擅自开复工行为,执法部门将严厉打击,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任晓明、杨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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