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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非煤矿山尾库安全度汛工作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5/27 10:24:48

本报讯 5月26日获悉,为确保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有效防范汛期生产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发生,市安监部门就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地处丘陵山区,安全生产易受大雨、山洪、泥石流等威胁,加之今年极端天气发生几率大,防汛任务艰巨。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与国土、环保、水务、气象、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汛情,第一时间向非煤矿山企业发布天气预报,切实防范突发山洪、泥石流、滑坡以及其他地质灾害所引发的矿山事故灾害。

县(市、区)安监局、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加强日常巡查和值守,积极筹备防汛救灾的物资器材,定点存放,专人看管,确保防汛应急抢险需要;积极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本企业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特别是职工宿舍区的位置是否合理,房屋是否存在坍塌危险,采空区是否稳定,工业设施和厂房宿舍是否位于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下游等情况重点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撤出人员。地下矿山矿井井口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水位线的,要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矿区排洪沟渠、通道要畅通;地面塌陷、裂缝区要有截洪沟和排水渠;要配备足够能力的防排水设备。汛期要设专人观测天气,坚决做到“下井不下雨,下雨不下井”,有降水时,井下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尾矿库企业要认真开展“五查五看”。一查责任制与度汛方案、抢险预案、人员撤离计划制定情况,看防汛度汛准备工作是否到位;二查尾矿坝(包括初期坝、堆积坝、副坝、拦挡坝等)稳定情况,看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溢出等隐患;三查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四查排洪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及建筑材料,看是否与设计相符合,是否存在变形、位移、损毁、淤堵、排洪不畅等隐患;五查库区周边,看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异常现象,是否存在违章爆破、采石、排放废弃物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行为。对已关闭的尾矿库要加强巡查,检查库区周边山体有无滑坡、塌方等异常现象。坝面有冲刷痕迹的要及时修整,排洪渠有阻塞的要及时疏通,库区范围内存在非法采掘尾砂、排放废弃物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汛期期间,未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法查处;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其停产整改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不重视、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责编: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