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特别关注 > 媒体看太原 > 太原媒体太原媒体

我市首批不动产权证书正式发放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6/21 9:52:09

    本报讯 6月20日上午,在清徐县政府服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市民李佳领到了编号晋 (2016)清徐县不动产权第  0000002号不动产权证书,该证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 (构筑物)所有权合二为一, 权利性质为出让。这是我市首批发放的不动产权证书之一。这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落地,并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其他县(市、区)将陆续开展发证工作。

    翻开李佳手中的不动产权证书,第一页左侧有证书水印防伪标识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纪念”防伪贴标,右侧有发证单位、日期等信息。与过去的不动产权证书相比,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信息量更加丰富,既包括了房屋信息,也包含了土地信息,且加载了包含证号、权利人等在内且具有防伪功能的二维码。此外,新的不动产权证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附图页有金属线,防伪功能十分强大。

    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李佳非常激动。当问及现在办证有什么感受时,李佳用一句话概括:“更方便了。”李佳表示,以前办事需要在国土局、房管局等各个单位跑,现在统一登记后程序简便多了。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处长韩贵明介绍说,统一登记后,手续明显简化了。“多头登记”变“一地登记”后,居民买卖房产只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一个窗口办理一本证书即可,不必再跑两个部门、提交两套材料。

    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后,对市民生活将有哪些影响?市国土局分管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副局长荆庆年介绍说,不动产登记制度有利于保护个人产权;办理手续更加便捷,买卖房屋时不必在土地、房屋等多个部门来回跑;交易更加安全,查询不动产的产权归属,有助于解决“一房多卖”风险;可以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农村土地作为集体土地的一部分也将纳入登记,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益。(齐向真)

不动产登记怎么“办”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之后,市民能感受到的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拿到手的产权证书变了。原来的太原市房地产权证、太原市房屋登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林权证等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将统一使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那么,市民应该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哪些需要登记

    据介绍,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九项内容都要进行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什么事项

    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其他相关事项。

    不登记有何影响

    不进行不动产登记有何后果?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不换新证对百姓并没有实质性影响。但是,若房产将进行交易,登记过户时,旧的土地证、房产证将被不动产权证书所替代。简单来说,现有土地证、房产证依旧有效,但若房主将房产交易和过户后,交易的另一方领到的将是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此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责编:晁子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