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太原市环保局致信广大黄标车车主,称年底前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将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希望有关车主、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有关限行规定,勿将黄标车和未持有有效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驶入限行区。
太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黄标车保有量约4.7万辆,虽仅占全市机动车总数的4.94%,但其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占到全市机动车排放总量的13.29%、15.59%、26.6%,颗粒物的污染“贡献率”甚至达到31.4%左右,黄标车已经成为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正因如此,自2011年9月1日起,太原市开始对黄标车“限行”,并划定详细的限行范围:胜利街、滨河东路(北大街至胜利街)、兴华街以南,晋阳街(平阳路至太榆路)、平阳路(晋阳街至南中环街)、南中环街、南中环桥 (平阳路至新晋词路)以北,新晋祠路(南中环街至长风西街)、长风西街(新晋祠路至和平南路)、和平北路、和平南路 (兴华街至长风西街)以东,建设北路、建设南路(胜利街至晋阳街)以西区域(不含上述道路),要求每天7时——21时,一旦在上述区域发现“黄标车”的踪迹,不管是本地车辆还是外地车辆,一律罚200元、扣3分。
今年,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省政府提出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今年年底,11个设区市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到2015年年底,淘汰2005年年底注册的黄标车13.6万辆;到2017年年底,淘汰全部黄标车31.6万辆”;太原市政府也明确要在今年年底前在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
截至6月15日,太原市今年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1天,比去年同期增加近1个月。好天气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前五个月,全市共强制报废机动车3863辆,其中黄标车533辆;查处黄标车闯禁行违法行为1608起,查处冒黑烟机动车115辆,查处机动车抛撒遗漏违法行为3058起;今年1月份集中销毁报废车、拼装车557辆,2009年以来累计拆解报废车、拼装车1.4万余辆。
○链接
黄标车
目前,太原市实施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按要求,对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油车)达到国Ⅰ级以上标准的汽车、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柴油车)达到国Ⅲ级以上标准的汽车核发“绿标”;对其他符合出厂时排放标准的汽车核发“黄标”。
拿到“黄标”的车辆为“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通常是指未装用电喷发动机、三元催化净化装置、氧传感器的汽油车和未装用电控喷油装置的柴油车。粗略区分就是,国产车基本在1996年以前出厂的车辆,进口车在1998年以前出厂的车辆属于“黄标车”。
黄标车对环境危害极大,以汽油车为例,一辆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国Ⅰ、国Ⅱ、国Ⅲ以上绿标车的5倍、7倍、14倍。(记者 薛琳 通讯员 杨建英)
责编: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