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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采煤沉陷区居民安置三年完成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李涛 发布时间:2015/1/13 9:19:24

    今年治理67个村,同步配建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设施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计划启动5个县(市、区)、67个村的采煤沉陷区治理,建设安置房面积约55万平方米,约有9185户村民可受益。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任务,并同步配套建设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卫生等基础配套设施。


    国家于2004年启动了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我市万柏林区和古交市被列入治理范围,已于2013年全部完成,共搬迁安置居民9446户。2014年我省启动了新一轮采煤沉陷区治理,治理范围扩大到所有煤矿。经调查摸底,我市采煤沉陷区共涉及7个县(市、区)、180个村、24725户村民。为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在调查摸底过程中,我市对排查出的4584户危房住户,采取政府租赁房屋、利用附近闲置房、发放紧急避险金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妥善安置,并对受损较轻的房屋实施了动态监测。


    除今年启动的采煤沉陷区农村治理工作外,我市计划在2016年全部启动剩余81个村村民的搬迁安置,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任务。2020年底前,完成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任务。


    据了解,安置房项目拟选择在基础设施较好的县城周边或乡镇建设,目前正在进行项目选址规划、房屋受损鉴定等项目前期准备。初步计划今年2月底前完成立项批复,4月15日前开工建设,低层住宅当年开工、当年建成。


    为确保采煤沉陷区治理取得实效,我市相应制定了多项推进措施。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发改、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组成的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领导组。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实行项目化管理,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建立了一月一例会一简报工作制度,定期协调和通报工作情况。(记者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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