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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集中整治网络违法犯罪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李青 发布时间:2014/1/23 16:45:44


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雷毓智通报战果。


    人民网太原12月25日电(郭利军)25日,太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雷毓智通报了太原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战果,重点通报几起典型案例的侦办情况,号召全社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机关一道共同参与到预防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行动中,共同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互联网环境。



发布会现场。


    自2013年6月25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太原市公安局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各参战警种提出三条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维护互联网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准确把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打掉一批在太原市范围内影响大、危害深的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三是要加强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形成合成作战的工作格局。


    工作中,太原市公安局网警部门严格落实双责任制值班制度, 24小时不间断对网上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并处置网上有害信息1200余条;对112个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和党政机关重要网站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245家单位、289个信息系统完成备案。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检查运营商及网站570余家,对安全保护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3家运营商分别进行了约谈和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履行备案手续或长期无人管理的289家网站,并分别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口头警告、关闭网站等处罚,其中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56家,口头警告处罚15家,关闭网站118家;破获各类涉网案件100余起,摧毁网络诈骗平台1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8名。


    典型案例:


    案例一、2013年10月,太原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破获一起横跨全国11个省市的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嫌疑人乔某自2013年1月份至今,利用数十个QQ号,通过上网联系枪支卖家、买家,花费9500元购买仿真枪支10支、弹药若干,向各地买家出售仿真枪支8支、弹药若干,获利1.28万元。


    2013年10月9日,该局网警支队根据线索在太原科技大学门口将正在取快递的乔某抓获,当场在快递包裹内查出仿真手枪G17两把,塑料子弹两袋,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该仿真枪为具有杀伤力的枪支。随后,网警支队民警根据乔某提供线索,迅速前往大同市追查乔某向该市网民薛某某出售的仿真枪支PPK一支,经过调查,该PPK已被购买人销毁。2013年10月22日,网警支队民警又奔赴内蒙古包头市追查嫌疑人乔某向该市网民刘某某出售的一支仿真狙击步枪G22,经过工作,该枪已被找回,并鉴定为枪支,涉案人员已移交当地处理。


    2013年10月23日,网警支队民警远赴广东汕头市抓捕网名为“焕兴玩具”、向嫌疑人乔某出售两支仿真枪支G17的“上线”。经过两个星期的落地调查,查明此人名叫林某某,民警在当地网警的配合下于2013年10月29日将林某某抓获。经审查,嫌疑人林某某对其向乔某出售仿真枪支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于2013年10月29日被太原警方予以刑事拘留。


    在该案的侦办过程中,该局网警支队与福建省三明市网警的合作中,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当地网警根据太原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提供的线索,缴获了型号为1911仿真枪支一支,铅弹1000发,涉案人员已被当地网警刑事拘留。


    目前,其他涉案人员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2013年12月,太原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破获一起博彩网站诈骗案,嫌疑人刘某于2013年7月在网上购买了彩票的开奖平台 “星期八娱乐”“万金国际”、“宝利金”等后,于2013年10月通过QQ聊天诱使受害人代某某在“万金国际”博彩网站上充值进行投注彩票“时时彩”。受害人代某某在“万金国际”上投注彩票中奖后,刘某以“需充值账面金额3%才能提款”、“原平台坏了,需要换平台提款”等各种理由,让代某某继续向“万金国际”和“金宝利”博彩网站投注消费进行诈骗,共累计诈骗受害人代某某现金19万余元。


    目前,嫌疑人刘某已因涉嫌诈骗罪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案例三、2013年6月份,太原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协助西山分局刑侦大队破获“5.22”系列网络诈骗案,抓获嫌疑人两名。经查,嫌疑人李某某自2012年1月以来,伙同他人在网上利用含有木马程序的虚假链接,通过互联网发布视频裸聊、购物等虚假信息,利用QQ聊天的方式进行多次诈骗。


    2013年4月11日,被害人宿某上网购买话剧票,被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利用虚假淘宝链接,以“支付未成功卡单”、“退款处理付款1元”为由,诈骗其人民币3244元。


    2013年5月22日,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谎称有视频裸聊服务,付费1元即可参加裸聊,诱使被害人赵某某在其提供的“支付1元”的链接界面上,输入自己的工商银行的账号和密码等信息,随后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利用木马病毒程序隐藏操作,将被害人赵某某工商银行账户内的人民币79846元转走。


    2012年6月24日,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购物信息,以QQ聊天等形式诱使被害人周某某在其提供的虚假购物链接界面输入建设银行账号和密码等信息,随后李某某等人将被害人周某某建设银行账户内的人民币14万余元全部转走。


    接到报案后,太原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网警支队、西山分局的精兵强将,开展多警种合成作战,围绕线索立即展开侦破,于6月22日凌晨,在成都市锦江区海桐小区,将嫌疑人李某某(男,23岁,四川省巴中市巴中区人,现暂住于成都市锦江区海桐小区)抓获。后经审讯,掌握了该案另一名嫌疑人的相关情况,民警连续奋战,于7月30日,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将嫌疑人张某(男,20岁,黑龙江伊春市西林区人,现住于黑龙江伊春市西林区白林街)抓获,当场查获作案银行卡1张,身份证2张, U盘一张等作案工具。


    据嫌疑人李某某供述,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期间,其伙同他人多次进行网络诈骗,平均一天成功诈骗两起,每次可以得到诈骗金额15%至30%的分赃,分得赃款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同时,警方在其暂住地查获其非法收买并持有的他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中信银行等各类银行卡共30余张,从其持有的银行卡中查扣赃款95.72万元。案件的深挖工作正在进行中。


    截止目前,民警已查明51起案件,受害人损失金额为人民币44.7401万元,警方已追缴部分赃款,极大地挽回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