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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12月6日,晋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两部条例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读介绍。
制定电梯安全管理法规自列入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以来,市人大财经委牵头成立了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立法起草小组,积极筹备法规起草事宜,有序推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8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11月30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晋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晋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共八章四十二条。条例明确规定了承担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单位要对电梯质量安全负责,并要在工程设计及选型配置中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在强化经费保障方面,明确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电梯所有权人应当承担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改造、修理、更新等费用。明确了新安装的乘客电梯,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安装智慧电梯系统,并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放,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惠民。
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方面,2022年晋城市制定了《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且实施已满一年,运行效果良好。将其制定升级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对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该法规被列入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积极筹备。2023年11月30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为主线,结合晋城市实际,坚持有特色、可操作、小而精,力求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共五章二十八条。该条例规定住建部门为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发改、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和园林、气象等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有序统筹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
为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该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政公用海绵城市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责编: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