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方山县政府获悉,为切实解决现阶段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方山县政府决定:2017年3月中旬之前,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
此次行动整治重点是: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型洗煤、炼焦、炼油、铸造、建材、洗选(砂石)场、小石灰、有色金属冶炼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土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大气污染物不经收集处理、跑冒逸散、无组织排放以及露天进行工业涂装喷漆等作业行为。突出冶金、焦化、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达标排放监管。重点集中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秸秆垃圾焚烧、道路扬尘、工地扬尘、原料堆场、尾矿库、储煤场、城市餐饮油烟和烧烤等专项整治,严格控制面源污染。严格整治垃圾随意倾倒河道、街道及乱堆乱放行为。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肃查处黄标车淘汰销号后的违法使用问题。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开展集中整治。开展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放单位和企业一律实施高限处罚,限期整改。对2013年以来国家、省、市、县四级环保部门受理和查处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县在县电视台连续发布一周“铁腕治污行动”通告,并印发了230余份分发到各部门及各有关乡镇,张贴到每一个社区、乡村、厂矿、企业、学校,对“铁腕治污行动”的工作重点和具体安排进行公开,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排污行为,积极营造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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