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区环保局三年了,印象中餐饮业环评基本不做。”11月3日,吕梁市离石区环保局副局长杨淑对三晋环保行记者采访团说。
按照国家环保部、国家工商总局1995年《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新建、改建(含翻建)、扩建、转产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有涉及污染项目的,应按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或审批手续。然而记者团在离石区采访时却发现,该区绝大多数餐饮企业都未办理环评手续。
在离石区北川河东路346号,据称是一家综合性四星级酒店的北方大酒店今年9月15日起试营业,但至今未办理环评手续。记者在其地下车库和厨房看到,该酒店安装了燃气锅炉一台,并引进先进油烟净化器两台,运水烟罩两台,除油、烟气等环保设备基本完善。
当被问到是否知道酒店需办理环评手续时,酒店负责人不置可否。“我只知道个大概,详细的不清楚,在办理当中,不是没办。”“环评好像是每年一做,过了时间,前期应该有,我是半路接手的,前面的情况我不清楚。”
按照两部委的通知要求,兴办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的建设项目,应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此同时,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产生噪声、振动等污染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如果不办理环评手续,缴纳排污费便没有依据,自然也无从谈起如何缴纳。
位于离石区龙凤北大街的天天渔港大酒店开业较早,在其锅炉房记者看到,新安装的燃气锅炉尚未投入使用。地下的燃煤锅炉所排煤烟,未经除尘除硫设施直接排入人口密集的楼宇之间。“还有两天燃气锅炉就能投入使用。”酒店颜姓副经理说。当问及环评手续时,他坦言没有办过。
1995年即提出要求的两部委通知为何在离石区至今没有执行?未提交有关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餐饮企业是如何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登记申请的?我们不得而知。
区环保局副局长杨淑说:“餐饮业在我们这儿是治理污染的薄弱环节,区环保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三晋环保行记者团副团长、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助理曲官生说:“北方大酒店最大的问题是违法建设,未批先建,在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前提下,已经建成,投入运行。针对这个情况,建议当地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补办环评手续,把环评批复、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办齐后方可投入运行。”
责编 李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