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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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讨薪路上不孤单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张云 发布时间:2014/12/18 14:37:00

临近年终岁尾,又到了农民工工资结算敏感时期。对于许许多多在外地打工的农民工来说,过年是一件既有喜又有忧的事情,喜的是在外忙碌一年,终于可以返乡与家人团聚,忧的是自己辛勤工作一年,“讨薪”之路却并不容易。

为了让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能拿着自己的血汗钱踏踏实实、开开心心回家,我省人社厅、工会、公安等多部门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9部门联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日前,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煤炭厅、国资委、工商局和总工会等九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辛苦钱。检查将持续到2015年2月18日。

此次专项检查举报电话为12333,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等。检查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召集部门联席会议,开展专项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协调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公安部门对按规定启动处置欠薪应急预案的案件提前介入,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限制人身自由、打骂虐待劳动者等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并调查核实,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立案侦查。对不予立案的,书面通知移送部门,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向查处案件的部门提供有关欠薪单位注册登记信息,将案件查办部门提供的欠薪单位有关拖欠工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对检查中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置到位,即案件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发案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未受处理的不放过,未制定长效整改措施的不放过。

设立农民工讨薪应急周转金

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全省工会省、市、县三级将建立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周转金,并将筹集近9000万元,用于讨薪应急救助。遇到欠薪的农民工朋友,可找省、市、县三级工会寻求帮助。

2013年,省总工会在全省郑重承诺:“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拿不到工资找工会。”今年11月22日,山西省工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推进会在长治召开,从现在起到年底,全省工会组织将举全会之力集中为农民工讨薪,集中讨薪“大战”再次拉开帷幕。

我省职工共有780万,其中农民工200多万。每到年末岁首,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易发、高发、多发期。今年,省总工会再次推进该项活动,并出台《山西工会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从讨薪应急救助周转金管理、维权服务的常态化长效化等多方面做出要求。

按照要求,全省工会省、市、县三级建立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周转金,省总工会筹集5000万元,各市10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各县(市、区)20万元,全省工会组织共筹集近9000万元作为应急救助专项资金。当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而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各级工会将用讨薪应急救助周转金,向农民工暂时垫付工资,让农民工先拿上工资回家过年。然后,由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追讨。

企业恶意欠薪将取消资质

建筑、交通、煤炭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是这次检查的重点。

据了解,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企业经营者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山西省人社厅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尤其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我省将推行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诚信制度,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在重点场所公示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严格落实举报投诉电话专人值班制度,对拖欠工资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实行首问责任制。

责编   刘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