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九月
是收获的季节
也是孩子开学之际
满载着希望
满载着欢笑
天真烂漫的孩子们
高高兴兴地奔向校园
交警叔叔千叮咛万嘱咐
上学路上千万不要乘坐“三无”车辆
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
危险重重
拒绝“三无”车辆
俨然已成为全社会的一种共识!
但,还是有这样一位“任性哥”,一年内竟然三次无证驾驶,连续被泽州交警查获,让人吃惊!
英国有句谚语:驴子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驴子喻指笨人。但“任性哥”三次无证驾驶,岂不是在同一个地方不停地跌倒,岂不是连驴子的觉悟都没有?对于这种心存侥幸心理,无视他人安危的行为,必须予以重处!
事件回顾:2017年9月6日12时40分许,泽州县交警大队草底铺中队民警在省道332线(碗周线)16公里处巡逻检查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HA32**/豫H17**的重型半挂货车沿河南方向往晋城方向行驶,执勤民警例行检查时让该货车司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然而,该司机却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件,民警当即将司机王某亮带回中队做进一步处理。
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该司机已先后于2016年11月、2017年7月份连续两次被泽州县交警山河中队因无证驾驶查获,并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这一次已经是王某亮第三次无证驾驶被查。据王某亮述说:因自己感觉已时近中午,心想路上一定没有交警,随即在利益的驱动下趁着午休期间,心存侥幸无证驾驶,“莫道君行早,更有早来人”。巡逻民警告诫王某亮,其无证驾驶属情节严重违法行为,心存侥幸只会害人害己。交警工作就是这样,越是大家休息时,亦是交警加班日,泽州交警用自己的坚守维护着万家平安。
泽州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司机王某亮罚款2000元,并拘留15天的处罚。

无证驾驶的危害:
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驱使,继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丛生,严重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的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无证驾驶就犹如流动的不定时“炸弹”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滋生社会不良风气。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樊栋林)
无证驾驶
是道路上流动的不定时“炸弹”
大家一定要对自己,对他人负责
不要心存侥幸
让平安永驻身边!
责编: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