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7日,泽州交警大队走进晋城市汽车运输公司客运分公司举办了一期“交通安全以案说法教育培训会”。会议以近期发生在该大队山河中队辖区的一起交通事故为典型案例,对晋城市汽车运输公司、山西汽运集团晋城分公司的领导及司机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泽州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赵成富带领宣教民警、驾管民警、山河中队民警一起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培训会上,山河中队队长董育勇首先就发生在辖区内的10.14交通事故进行了通报,分析了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驾管科科长裴来明在讲话中强调,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要加强驾驶人动态管理。随后,宣教科民警就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与交通事故法律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赵成富副大队长更是在最后的讲话中,为全体人员详细介绍了著名的“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的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赵成富副大队长表示说,以上所举“海恩法则”至少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严重交通事故是隐患积累的结果;二是责任心是预防交通事故的唯一手段。因此,各相关运输企业和司机都一定要有责任心,各自负起自己的责任,从源头彻底清除隐患,确保交通安全。
会后,参培人员对此次培训给予一致好评。晋城市汽车运输公司客运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紧抓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每一位驾驶人学法、懂法、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企业的每一辆车都能够正常安全运行。(樊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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