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演变为刑事案件带给人们的警示!近日,泽州交警大队民警在执行公务时,竟遭到一些村民的暴力阻挠,不仅有损司法权威,还致使办案民警受伤。事件起因原本起因是一起普通的轻微交通事故,也因此演变成了一起涉嫌妨害公务的刑事案件。
案件起因,始于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2018年3月3日14时10分,泽州县交警大队东沟中队民警周鹏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辖区晋城至大阳的公路上有两辆小车相撞,无人员受伤,请迅速出警。
接到命令后,周鹏带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查:2018年3月3日14时许,王某荣驾驶车牌号为晋EW22**的一汽牌小型轿车,行驶至泽州县陈沟至大阳线大阳镇翟沟村路段时,与李某录驾驶的车牌号为晋ELF8**的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现场无人员受伤。在完成现场勘察后,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回中队,由双方先行协商解决。但是双方经过协商后并没有达成统一意见,而作为当事人之一的王某荣(女)在未告知民警的情况下,单方面离开了东沟中队。
涉嫌酒驾,暴力抗法
事故调解未果,事故当事人李某录的侄儿李某睿却向民警举报称:在民警勘查完事故现场离开后,当事人王某荣的丈夫原某平涉嫌饮酒后驾驶将王某荣的事故车辆驶离了事故现场,要求交警对此进行调查、处理。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接到举报后,为尽快查明真相,中队民警周鹏、任成及协警王浩三人随即迅速赶赴下村镇柳树底村进行走访、调查,寻找涉嫌酒后驾驶的嫌疑人(王某荣的丈夫原某平)。民警到达柳树底村后,很快便找到了涉嫌酒驾的原某平,并依法对其进行口头传唤,要求其到交警队接受调查,可是原某平拒不配合调查,正当民警准备将其带回中队接受酒精测试时,突然遭到了其妻子王某荣的强烈阻拦,而且,期间其两名亲属原某海、车某雷,更是用辱骂、拉扯、搂抱、顶撞等方式对民警执法横加干涉,致使民警任成左小腿外侧划伤,而涉嫌酒后驾驶的原某平也趁乱逃走,导致酒驾证据缺失,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公平和公正,亵渎了法律权威。
目无法纪妨害公务,涉事者被刑事拘留
为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严厉打击妨害民警正常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不受侵害。3月6日,泽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该起涉嫌妨害公务事件迅速立案调查。经过缜密侦查,以及对涉嫌妨害公务的王某荣、原某海、车某雷三人依法传唤和讯问,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荣、原某海、车某雷已被泽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件过后,留给我们的警示
纵观整个案件经过,我们不难发现,原本只是一起非常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可是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酒后挪一下事故车辆算不上酒驾,殊不知法律规定,即便酒后将车驶离原停车位,就可以认定其为酒驾;事故当事人王某荣在明知其丈夫饮酒的情况下,还让其帮她挪车,一念之差,让一起还未了结的交通事故案件瞬间转变为又一起酒驾案件。
原某平涉嫌酒驾之后,王某荣、原某海、车某雷作为公民,明知配合民警调查是他(她)们的法律义务,本应该积极劝导原某平配合调查或者投案,可他(她)们却反其道而行之,为了包庇酒后驾车的亲属原某平,不仅不配合民警积极劝导当事人原某平接受调查,还纠集亲属,暴力干涉执法,阻碍调查取证,以为这样就可以使其丈夫躲过酒驾调查,逃避酒驾惩罚,殊不知他(她)们的行为却造成了比酒驾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涉嫌妨害公务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法律惩处。
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此,泽州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请: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樊栋林)
责编: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