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当前正在开展的“冬季行动”取得实效,日前,市国土资源局确定了为民营企业办理土地手续、推进城中村改造、矿山企业资源配置三方面的任务,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和具体时限,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局必须严格执行,按时完成任务,并与各县(市、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
在用地服务方面,确定了36家民营企业土地手续的报批,要求2月29日前完成办理已批准用地的9家民营企业的土地使用证;3月31日前完成办理已批准用地的11家民营企业的土地使用证和3宗民营企业用地的供应,同时还要完成已统征的5宗民营企业用地的“两公告一登记”;4月30日前,完成16家已批准用地的民营企业土地使用证、2宗民营企业用地的供应和360亩民营企业统征组件的上报。
在城中村改造方面,要求2月5日前完成对金华社区城中村改造土地规划利用方案的批复;3月25日前完成泰昌、凤西、万苑社区和叶家河、吴家沟村城中村连片改造的资料审核和用地规模核定;4月20日前完成西上庄办事处苗匠、西吕匠、北闫村、钟家庄办事处花园头社区4个城中村改造用地资料审核和政府审核,并报省厅受理。
在企业资源配置方面,要求2月29日前,完成非煤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以及市级专家论证,同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3月31日前,完成拟出让矿区征求意见与储量核查报告编制和价款评估报告编制,并取得省国土资源厅对方案的批复;4月30日前,完成拟出让矿区的公告和报名审查,并公开出让。(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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