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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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再“发力”

决定于10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有奖销售发票抽奖活动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9/30 18:48:00

9月30日,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就将于10月1日起在全市开始开展的有奖销售发票抽奖活动的意义及背景、各部门前期准备情况、以及有奖销售发票抽奖的方法等内容进行了介绍通报。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田卫东介绍说:开展此次有奖销售发票抽奖活动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八届市委第27次会议要求,为应对新冠疫情冲击,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全方位推动晋城经济高质量发展而采取的积极举措。旨在达到进一步起到刺激消费、稳定市场、推动全市服务业快速发展的目的。

据了解,有奖销售发票抽奖活动是指消费者个人向经营者获取合法有效发票后,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为抽奖依据,采用计算机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奖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并对中奖发票的消费者给予一定数额资金奖励的活动。有奖销售发票抽奖活动坚持依法开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由晋城市人民政府主导,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制定方案,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具体实施方案,公证机构进行全程公证与监督。

本次活动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共设12期。如有变化以具体公告为准。期间,凡在晋城市范围内的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休闲等领域进行消费的个人,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票面金额在20元以上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均可按规定参与发票抽奖。

消费者参与第一次抽奖后,可自愿选择继续参与第二次抽奖,并录入与发票购买方信息一致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信息。每期的第一次抽奖结束后15日内,举行第二次抽奖,第二次抽奖实行现场计算机自动摇奖,第二次抽奖共设3个等次奖项,分别是:一等奖1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对应的奖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0000元、10000元、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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