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工作已全面启动
本报讯 (记者陈马利、通讯员崔培东)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功能,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为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四项补贴。目前发放工作已全面启动。
职业培训补贴,由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职业培训四个类别分别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即A类培训每人补贴不超过1200元,B类培训每人补贴不超过1000元,C类培训每人补贴不超过800元,D类培训每人补贴不超过600元。
职业介绍补贴,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成功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给予不超过3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对向我省境内县以外用人单位介绍成功失业人员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给予不超过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对向我省境外介绍成功失业人员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给予不超过8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人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类别分别一次性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即A类工种每人补贴300元,B类工种每人补贴200元,C类工种每人补贴150元,D类工种每人补贴100元。对参加单项职业能力考核鉴定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失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积极求职创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凭工商营业执照到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这四项补贴资金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目前已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开始发放。”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的就是通过发放失业保险“四项补贴”,进一步帮助我市失业人员提升技能,尽快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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