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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促进新市民、青年人稳业安居,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7月27日,晋城市举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落地实施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有关情况。
据介绍,今年4月,晋城市被列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城市以来,为做好试点工作,晋城市严格按照住建部试点政策工具箱要求,紧密结合实际,6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晋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和《晋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指导试点工作开展。7月30日,试点政策将正式落地实施。
按照相关规定,此次试点政策明确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缴范围之外,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比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司机代驾员、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
责编: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