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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卖水货,不卖假货,假一台,赔一万元”,这是晋城市高远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对用户的郑重承诺。1993年就开始创业的晋城高远(简称),22年里始终坚守这一承诺,加强内部管控,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公司也因此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成为山西省最大的手机连锁经营企业之一。
令人尴尬的是:2015年开春,该公司在手机进货环节上出现了纰漏,售出了3台冒用进网许可证的手机,按假一赔万承诺被法院判赔用户3万元赔偿金。
2015年3月2日,安徽临泉籍在晋城做生意的王辉在晋城高远新市街店购买了3台单价为599元的掌中宝Z5C型号手机,发觉手机经常出现自动断线、网络信号差等质量问题,遂向工商部门举报。经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对三台手机检测,出据鉴定结果(认鉴字(2015)第0064号)为冒用进网许可标志的假冒产品。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7月8日对晋城高远以晋城工商消罚字【201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处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522元,罚其人民币1797元。当事人王辉对工商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又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3日以(2015)城民初字第72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做出判决,判晋城高远退还当事人王辉购机款1797元,并按其在该次买卖中出据的销货票背后标注的假一赔万承诺支付当事人王辉经济赔偿金3万元。
在晋城市范围内家喻户晓的晋城高远,从创办的那天起,可以说就和全市的手机用户共成长,算得上是当地的名牌老店了,这一次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责编: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