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城市住建局发布提示性公告,颉冠颐博园、金塘中心城等5个房地产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设项目接待中心、发布宣传销售广告误导消费者,其行为违反了国家和省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极大的隐患和风险。目前,该局正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据介绍,违规销售的这5个项目分别是:晋城市颉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颉冠·颐博园”项目,位于规划太岳街北、规划文博路两侧;山西金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金塘中心城”项目,位于北石店畅安路西(晋城大医院对面);山西金鹏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威越·幸福里”项目,位于新市西街873号;山西威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威越·幸福里”项目,位于兰花路与北环路西侧;位于古书院北、北环路南侧的古委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书院家园)。
市住建局提醒,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销售房地产,或承诺售后高额返租、无风险保底回报、一定年限后(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均属于违规行为,风险极大,极易因不能履行合同等问题产生纠纷。违规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房屋的,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不要购买手续不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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