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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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模式培育“智慧检察”

来源:太行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4/6 9:16:04

“互联网+”新模式培育“智慧检察”

——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纪实

  □本报记者 张燕翔

 

  图为阳城县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察网上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开展远程服务。(石晋波 摄)

  近日,阳城县检察院通过互联网与“山西省社区矫正电子监控管理系统”正式对接,刑事执行检察干警根据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手机定位管理功能,足不出户,就能实现对脱管漏管等管理不到位情形进行精准有效的检察监督。这意味着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在入户走访调查以及通过“阳光检察服务在线”“QQ在线”功能同社区矫正对象定期或随机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又多了一种更新更快捷的监督渠道。这是阳城县检察院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强力推进电子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又一崭新举措。

  阳城县检察院是山西省检察院确定的“科技强检先进院”,今年以来,该院根据阳城检察的工作实际和发展定位,顺应大数据时代检察工作的特点趋势和发展规律,着力“学、建、用”三结合,全面推进检察的科技信息化,让“互联网+检察”“智慧检察”成为阳城检察在新起点上的新引擎。

  A 注重“管用、实用” 在科技信息化硬件基础建设上聚焦发力 

  阳城县检察院着力加强“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在完善原有“公共信息查询、侦查预防基础信息,侦查指挥办案、案件情报管理”四大功能系统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公共信息查询系统”建设,近两个月新增5个单位部门的行政执法类信息300余条;新增涉农项目信息260余条;新增2大类公共服务信息66000余条,其中燃气信息45927条,供水信息21223条,进一步丰富了基础信息资源,提高了侦查信息质量,促进侦查方式转型,提升了侦查工作效率。与此同时,不断强化“科技侦查装备”建设,在原有的普通照相录像、秘录秘拍、防反侦查、心理生理测试、电子取证、跟踪定位等六大类侦查装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手机取证塔、计算机取证塔、激光密码破解、可视化数据智能分析等四大集成研判系统,推进由“传统侦查”向“智慧侦查”的转变。实施了办案区高清监控录像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提升了职务犯罪案件讯(询)问工作“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质量,进一步保障了司法办案安全。完成了检委会多媒体会议室建设,促进重大疑难案件“集体智慧”,有效保障了检委会科学议事决策。

  B 注重“敢用、会用” 在提升干警信息化应用能力上聚焦发力

  该院制订了以侦查信息化应用为重点的《第四届检察业务技能比武实施方案》,开展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全员培训和技能比武,着力培养科技信息化运用的尖子、能手和标兵。

  “院里为每名办案人员都配备了一部执法记录仪,并出台了《执法记录仪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在提前介入命案侦查现场、信访接待劝访等重要场合的应用,实现以战代训。”阳城县检察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前期组织干警参加全国检察装备技术培训、吉林省职务犯罪侦查实训基地培训,“互联网+检察”中青年业务骨干专题研修班培训的基础上,院里还积极输送人员参加高检、省院举办的检察门户网站运行等业务技能培训,带动全院干警熟练运用信息技术。

  C 注重“用足、用好” 在信息化建设成果的深度应用上聚焦发力

  针对信息化“用得不多不好”的短板,阳城县检察院在信息化建设成果的深度应用上做文章,避免“重建轻用”的误区。

  今年以来,该院着力推进信息化与侦查办案深度融合,侦查办案小组侦查标配装备、心理生理测试仪、手机取证仪等技侦手段已在所有反贪、反渎案件的侦查、讯问活动中得到全面应用,有效提升了侦查办案效能;着力推进信息化与案件管理深度融合,所有案件均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上线流转、监管,同时积极推进电子卷宗使用,所有案件全部做好了电子卷宗上传的基础工作,已有17起案件制作使用了电子卷宗;着力推进信息化与检察便民服务深度融合,已通过“阳光检察便民服务在线”,开展网上咨询7件,受理网上举报1件,受理网上预约律师接待、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件,提供行贿犯罪案件查询149件次;着力推进信息化与检务公开深度融合,截至目前已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法律文书53份,发布程序性信息209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件,开展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11件。

责编:丽鹏